8月11日,贵州一家酒企前员工莫女士反映,她于一个月前在重庆参加公司半年会,在当晚的宴会中喝醉,醒来时发现同事龙某正在对自己实施性侵。从涉事酒店值班人员处获悉,当晚龙某在前台向工作人员告知了莫女士的姓名和房号等信息后,前台就将房卡给了龙某。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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