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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安警方悬赏5万元缉凶,死者家属称案发前17天内曾两次报警

江西乐安警方悬赏5万元缉凶,死者家属称案发前17天内曾两次报警

8月8日,江西乐安县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潜入康女士家中,拿锤子对其母亲和熟睡中的父亲行凶,致父母当场死亡。当事人表示,该凶杀案发17天前,他们已经至少两次报警,但仍未能阻止悲剧发生。凶手至今在逃。“7月22日报警后,(警方)一直未联系过他们。”康女士哥哥说,回执单以及伤情鉴定报告也未拿到。


10日上午,澎湃新闻从乐安县公安局处获悉,目前警方正在全力抓捕嫌疑人。对于遇害者家属所称的7月22日和23日分别报警的说法,乐安县公安局方面表示,警方22日接到家属报警后,就已经立案调查,也开展了相关侦查工作。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来源:头条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声明:律师点评仅代表律师观点,严禁转载!
律师点评 12条律师点评
周小杰
家属虽已经报案,公安也已立案侦查,但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可能当时还不具备刑事拘留的条件。
张伟
之前报警不一定代表一定要拘留
张扬智
犯罪嫌疑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张牡
只要是这么垂大的凶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会重视,全力侦破。
赵龙义
应承担相应责任。
王蓉
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构成犯罪的立案调查。
郭光翠
警方接警后对属于刑事案件的应立案处理
成长会
对案件应该立案处理。
李松
需要立案侦查
龚永青
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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