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安徽宣城,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向某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据悉,未成年被害人小韩的父母均系外来务工人员。案发当日,夫妻二人外出上班,将年仅5周岁的小韩和她4周岁的弟弟独自放在出租房内,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知晓小韩经常无人照看,趁机实施性侵。检察机关认为,小韩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是导致小韩受到侵害的重要因素,遂发出上述“督促监护令”。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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