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月初找工作,在面试的前一天得知自己怀孕。入职第三天,她签了劳动合同准备交给公司盖章时,突然被告知她被辞退了。杨女士称,自己并未提前告知公司有身孕,而且在与老板沟通的过程中发生冲突,当天下午杨女士就流产了,她认为这跟自己在公司受到的惊吓有关系。公司表示,杨女士被辞退是因为她的表现不符合公司预期,事先并不知道她有身孕。杨女士已申请劳动仲裁。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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