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给付义务的权利
一、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哪些?
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有承担保密义务、支付专利使用费、不得违反指示交付的合同条款等,指示交付过程中,应当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就有关情况进行协商认定,并将协商一致的意见签订合同来进行约定和处理。
二、指示交付受让人的义务是什么
1、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2、例如出卖人将已经出租的标的物或由他人保管的标的物出卖的,可将对承租人的租赁物返还请求权或将对保管人、仓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比较常见的指示交付是将提单、仓单交付给买受人,以代替货物的实际交付,其中交付提单、仓单的情况,又被称为拟制交付。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指示交付设立质权。法律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查看更多二、明知军事秘密而泄露的惩罚
一、"军事秘密犯罪"的合法性及处罚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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