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社保工资没有发投诉哪个部门?_法律知识相关内容__第999页

一、物业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若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断水断电吗?

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部门无权断水断电。我国法律的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二、物业公司有权断水断电吗?<...查看更多

二、房屋质量投诉哪个部门

一、房屋质量投诉找哪个部门?

关于武汉市房屋质量投诉要找哪个部门需要情况而定:

1、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找开发商协商3、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查看更多

三、房屋质量投诉哪个部门

一、房屋质量投诉找哪个部门?

关于武汉市房屋质量投诉要找哪个部门需要情况而定:

1、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找开发商协商3、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4、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查看更多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相关内容推荐

在线咨询律师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