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合同签订后,对方不履行职责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对方不履行职责怎么办?
1、要求继续履行。
2、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
二、房屋买卖合同当...查看更多
二、合同签订后履行义务人变更该怎么办
一、合同签订后,履行义务人变更该怎么办
1、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履行义务人,此时由变更后的人履行合同义务。
2、履行义务人变更属于合同当事人的变化,应属于债权债务的转让。
3、合同双方可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也可以选择另行订立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变更除法律依据的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履行义务人的合意本身就是合同,因此,该变更适用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规定。希望变更履行义务人的一方首先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对方如果同意,以明示的方式答复对方,即为承诺,如果不同意则不能进行变更。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原来的合同是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必要时还可以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公证、鉴证,如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原来的合同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的,履行义务人变更后仍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变更不生效,仍应按原合同执行。
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签订工程合同后,公司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签订工程合同后,公司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签订工程合同后,公司不履行合同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对于你提出来的个人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后公司不履行合同,我的意见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当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解除权是法律赋予破产企业的管理人的,而并非合同相对人。合同相对人是不能够以债务人破产为理由而请求解除合同的。管理人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以维护破产企业的权益和破产财产利益为标准。其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并不代表原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而是应以原合同的价值取向决定合同是否该继续履行。管理人在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向相对方支付全额的对价。在选择解除合同时,除了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转变为破产债权外,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相对人的损失赔偿额也应当作为破产债权。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十八...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