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交通事故中好意施惠方存在过错并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好意施惠方的责任。如果受害人故意导致交通事故的,好意施惠方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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