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原则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三项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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