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未制订整改措施不放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引用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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