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股票行权就是权证持有人在权证预先约定的有效期内,向权证发行人要求兑现其承诺。“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员工行使上述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法律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其股票已经公开发行;(二)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持有面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个人持有的股票面值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四)公司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引用法规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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