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死刑缓期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是这样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引用法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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