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4、办理税务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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