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医疗事故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的。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鉴定结论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引用法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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