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拍卖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拍卖房屋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等。过户还需要提交过户申请书、房屋不动产产权证书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拍卖标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四)拍卖的时间、地点;(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四条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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