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屋认购书可以更名。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均可改名,购房合同虽已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买卖房屋尚未竣工验收的,同样可以进行改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引用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认购书可以更名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