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交警定责后的赔偿流程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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