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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免责条款四种情况下可免责
1.交强险免责四种情况(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二、交强险免责的四种情况有哪些?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5、《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四、交强险免责情况的四种情况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5、《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五、交强险免责条款如何使用?
1.交强险免责条款有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上述情况为相对免责,相对免责是指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给受害人,后再向致害人追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六、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免责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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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七、"交通事故保险中的免责条款"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意外保险的免责情形有哪些一、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七)袭击;(八)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九)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二、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四)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八、"交强险免责条款哪些情况可以免责"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下交强险免责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情况下交强险免责?”相关。如需更多帮助,点击咨询按钮可一键快速咨询律师。困扰您的问题,将有专业律师快速帮您解答。相关补充1交强险责任免除情形包括什么交强险责任免除情形包括(一)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赔偿;(二)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不赔偿;(三)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盗抢期间肇事、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且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不赔偿;(四)其他免责条款。相关补充2交强险责任免除情节包括什么交强险责任免除情节包括(一)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赔偿;(二)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不赔偿;(三)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盗抢期间肇事、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且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不赔偿;(四)其他免责条款。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九、"交通意外中,交强险超出部分如何定损?"
你好,商量不成,建议诉讼处置
十、无驾证和无交强险,发生交通意外后法院是否支持免责?
《交通意外认定书》认定你无职责,你能够先与另一方商量,商量不成就诉讼到法院要求另一方赔偿。另一方有交强险,保险公司首先在交强险12.2万元限额内赔偿你,如果仍不够,另一方也要赔偿。
十一、交强险限额内应如何承担交通意外的责任,以避免一方主责,另一方次要责任。
最新颁布的《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了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全国所有机动车都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保险事故性质的不同来制定理赔限额,其中包括交强险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若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属于无责任方,那么在交强险理赔时,具体的限额标准如下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交强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十二、交强险免责条款在哪些情况下免责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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