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售楼书》的重要应作为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
2、房屋质量的约定;
3、商品房交付的约定;
4、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订立合同。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中的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