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核验业主材料;
2、交纳剩余房款;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6、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房流程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