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交房过程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房屋或者交付提取房屋的单证,并转移房屋所有权。出卖人还负有在交付之前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以及瑕疵担保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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