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备主体、标的和数量三个条款,同时,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商品房认购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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