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只有婚前女性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女性名下的房子属于女性婚前个人财产;其余情况皆可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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