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有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的、一方不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等。且撤销权一方据前述事由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限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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