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如果发生了开发商没理由的延迟交房,并且在买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然不交房的、房屋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等等。那购房人可以拒绝收房。收房是指房屋竣工后,与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当开发商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要求办理交接时,我们都应该收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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