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的确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交通法则、路面情况等综合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据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汽车和摩托车相撞责任进行确定,汽车和摩托车驾驶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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