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引用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