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房子卖了户籍是否可以不迁是由买方决定的,如果买方有办理落户的需求,那么卖方就需要将户籍迁出;但是如果买方不需要办理落户手续,那么卖方就可以保留原户籍,不必将户籍迁出。具体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双方可以进行沟通协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引用法规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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