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农民使用宅基地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使用宅基地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客体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可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引用法规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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