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楼顶漏水维修费用一般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楼顶公摊公有,未超出质保期漏水由开发商负责,超出质保期漏水由全体业主负责,共有部分需要维修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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