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履行法定程序后经审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引用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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