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私募股权投资的项目具有持续发展性、市场前景优良、有优秀企业家团队等;
2.企业财务平稳、良好;
3.私募股权投资的其他项目评估标准。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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