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股东代表诉讼是因为公司的权益受到侵害,其他公司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股东才起诉的,而股东直接诉讼往往是由于股东自身权益受损。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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