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准备好上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等待开庭通知;
3、按期参加庭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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