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开庭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开庭最好提前到达,不要迟到;
2、诉讼材料一定要带齐,尤其是身份证之类的;
3、准备好陈述材料,防止审理过程中不知道怎么陈述;
4、遵守开庭纪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引用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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