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生产经营性单位复工开业违法责任是具有因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或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等情形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到二十万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六十四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经营性单位复工开业违法责任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