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地役权在现实中的表现形式有通行地役权、有关水的地役权、眺望地役权、采光地役权、支撑地役权、放牧地役权、建造附属设施或安设临时附着物的地役权、排污地役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二条
《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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