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法院在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情况下能够指定遗产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若当事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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