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转让合同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般是有效的
1、宅基地转让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受让方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受让方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第六款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引用法规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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