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收购公司流程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确定成交价;上报项目建议书;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董事会决策程;资金注入;办理变更手续;产权交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收购公司流程该怎么走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