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是
1、当事人的合同中有约定的,并且约定的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按其约定;
2、未约定的,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是什么样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