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罗马法影响巨大,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
2、一般不存在判例法;
3、法官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创造法律、违背立法精神;
4、采取法院系统的双轨制;
5、法律推理采取演绎法。法律依据《德国民法典》第一条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的完成。第二条满十八周岁为成年。第七条(一)持续居住于一地的人,即在该地设定其住所。(二)住所可同时存在于数地。(三)如果以废止的意思表示放弃其居所,其住所即被废止。
引用法规
《德国民法典》 第一条
《德国民法典》 第二条
《德国民法典》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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