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八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引用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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