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二项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引用法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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