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无论双方是否是假意离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六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假离婚协议有效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律师说法,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