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公司解散时,清算组会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债权人应该留意债务人信息,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实施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债权就得以讨回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引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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