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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6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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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手续没办,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1、离职手续没办,公积金不可以取出,办完辞职手续后,公积金可以取出来。2、建议离职时,要办理离职手续,拿着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社保手册、档案,然后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在到社保局办理个人社保转接,那么就可以个人缴纳社保。3、至于公积金,那么拿离

一、不买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公积金提取的方式.

在青岛,如果不买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在青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规定了11种提取情形,除购房和还贷提取情形外,下面一一分析职工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租赁住房;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只要有上述情况之一,能提供合理材料,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二、有离职证明,有居住证明,可是没有居住证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准予提取的、大修自住住房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应有如下流程

1、确认提取人符合提取公积基金的条件。

2、准备提取申请公积金的材料。

3、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4、经审核后,符合条件即可提取公积金。

三、夫妻共同缴纳公积金,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以上就是夫妻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4条

四、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可以的,离职、租房等情况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具体规定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规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过户手续后,如何提取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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