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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规定是什么,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纳税人有《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纳税人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按预先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引用法规
[1]《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还需要征税吗?
现行税法规定,需要给予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一般采取直接减免、或者抵免。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征税后,再以财政或其他方式返还给企业,要返还款项的性质,确定是否征税。属于财政性资金、或者其他专项基金的,且有规定专项用途的,按照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否则,应作为应税收入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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