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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处罚调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在三个月内调查完毕,做出处理(不含调查过程中按程序需要的鉴别、检验时间)。行政处罚的程序1、调查取证;
2、告知被处罚人相关的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举行听证会;
4、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向被处罚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审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律师解答
审前准备工作有
一、在法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和答辩状副本分别发送被告和原告;
二、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送达举证通知书;
三、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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