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离婚?

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离婚?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6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提起诉讼离婚后撤诉,以后还能提起诉讼离婚吗 可以。可以,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在六个月后起诉。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

一、原告起诉离婚后,撤诉后多久可以再起诉撤诉后的离婚案件,原告可以起诉吗?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44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二、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能否再起诉离婚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是否再起诉可离婚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在六个月后起诉。
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四、离婚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需要在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可以参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财产分割法律知识

  • 婚后夫妻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与实务指南
    一、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处能公证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处能公证。目前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情绪之间关系与所拥有的财产约定进行协议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来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受理车祸需要做出具体的公证。二、婚前财产
    2026-05-04 4次阅读
  • 婚前房离婚财产分割贷款房、承租房如何分
    【法律意见】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对于婚后拆迁所得,女方可以要求分割。【法律依据】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6-05-04 2次阅读
  • 婚前财产公证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详解
    【法律意见】婚前财产可以通过婚前协议进行区分,也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公证。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
    2026-05-04 2次阅读
  • 离婚后财产分割指南婚前首付、公积金贷款与公证问题解析
    一、婚前男方女方共同付首付,用女方公积金贷款,房产证登记女方名字,离婚后怎么分割财产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公积金贷款买的房的处理问题,是需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的二、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姓名的情形,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2026-05-04 2次阅读
  • 共同侵权构成要件与责任承担的法律解析
    一、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有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共同侵权行为法律也有相关的规章和制度进行了区分,构成一件事情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只有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属于共同侵权的行为,那么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四川诚峰律师事务所陈璨律师解析。共同侵
    2026-05-04 14次阅读
  • 房产证写一人或两人名,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在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
    2026-05-04 2次阅读
  • 离婚财产分配争议未立遗嘱、婚前财产与婚后贷款如何分割
    一、父亲结婚登记权分财产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2026-05-04 2次阅读
  •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未成年子女起诉要求抚养费的判决都会得到支持,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对于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独立生活的已成年在读大学生起诉离异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案件,判决结果显示,有获得法院支持的,也有被法院驳回的。被法院驳回的理由,大部分是已满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义务再继续为其提供抚养费用。而获得法院支持的,法院认为在读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其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
    2026-05-04 2次阅读
  • 宅基地算婚前财产吗?婚后房产证一人名算共有吗
    一、如果是个人的宅基地算婚前财产吗 1、宅基地不属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地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
    2026-05-04 5次阅读
  •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法律规定详解
    一、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6-05-03 18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财产分割律师
田成成
上海摩恩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在线咨询
常江
云南协和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在线咨询
177****9587
河南省-郑州市-
在线咨询
陈鲲鹏
江苏大生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在线咨询
张晓妮
甘肃省-兰州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